1 (合同编号: 2010- )深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合同书(资金类别:无 偿 资 助 )项目名称:用款单位: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二○一○年2 甲方: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乙方:丙方:根 据 《 深 圳 市 环 境 保 护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 规 定 和市 政 府 有 关 批 复 文 件 , 甲 乙 双 方 为 顺 利 完 成 深 圳 市 环 境保 护 资 助 项 目 清 单 中 的 :项目 ( 以 下 简 称 本 项 目 ) , 经 协 商 一 致 , 达 成 如 下 协 议 :第一条根 据 乙 方 自 行 申 请 和 市 有 关 部 门 的 审 查 批 复 , 甲方 向 乙 方 无 偿 资 助 深 圳 市 环 境 保 护 专 项 资 金 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乙方须投入资金人民币(小写)¥元,作为本项目配套资金。第二条本项目执行期自年月至年月。本项目实施的阶段目标及资金使用计划:1、年月至年月:2、年月至年月:3、年月至年月:本项目完成后达到的总体目标和主要技术指标:第三条甲方无偿资助给乙方的环境保护资金及乙方投入的配套资金具体开支范围按《深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3 法》有关规定执行 , 不得挪作他用。第四条若乙方有符合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规定的采购项目应向政府采购中心申报采购。第五条乙方按规定在丙方开设配套资金帐户和资助资金专户,配套资金帐户帐号为:资助资金专户帐号为:甲方拨付的环保专项资金全部划入专户内。甲方委托丙方对专户资金实行监督管理。第六条资助资金专户为非乙方自用账户,由丙方监督使用。 乙方按工程进度每次用款应填写 “深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付款审批表”,取得甲方审核同意后, 再前往丙方柜台办理,丙 方 核 实 甲 方 签 字 盖 章 的 “ 深 圳 市 环 境 保 护 专 项资 金 付 款 审 批 表 ” 真 实 性 后 才 予 划 款 。 对乙方无前述支付凭证的付款申请, 丙方应予拒付, 乙方不得以此向甲方或丙方提出任何索赔。第七条丙方对乙方的合理用款申请应及时办理支付,不得拖延;否则,乙方可向甲方投诉。 甲方在一年内收到用款单位两次对丙方的有效投诉,将取消丙方的监管资格。第八条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登记乙方每次用款情况,提供配套资金帐户和资助资金专户对帐单,以便甲方审查。第九条乙方要严格按照 《深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