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劳社劳务函【2008】5号关于及时上报2008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的函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全面准确地掌握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及农民工回乡创业情况,及时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请各省辖市按照规定要求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
《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登记表》统计时点为11月30日,按当时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现状为准进行统计,当年非农就业达到6个月的劳动力(含离开本乡镇不足6个月但在非农产业就业累计达到或超过6个月)或离开本县(市)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作为转移就业统计对象
统计汇总期间应避免人次,并注意表中栏间数据的逻辑关系
此表请于12月5日前上报
《河南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为月报表,12月5日、2009年1月5日分别上报前11个月及全年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及资金兑付情况
《河南省农民工回乡创业情况汇总表》分两期上报,第一期已上报截止4月底的累计数,第二期上报4月底至11月底期间创办企业的情况
此表请于12月5日前上报
各地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做好报表的统计汇总,并按要求时间上报
统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厅沟通,1报表报送时务必填写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关克鑫联系电话(传真):0371—65508380电子邮箱:nmg@ha
cn附表:1、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登记表2、河南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3、河南省农民工回乡创业情况汇总表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2附表1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盖章)2008年月单位:人县(市、区)名称农村劳动力人数农村富裕劳动力人数劳动力转移人数年龄状况文化程度务工时间从事产业输出渠道培训情况劳务收入总数其中省内转移人数省外转移人数境外就业30岁以下(含30岁)31岁—49岁50岁以上(含50岁)高中及以上初中小学及以下6至12个月12个月以上第一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