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12〕5号关于评选共青团2011年度“五·四”红旗团组织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各分团委(团总支):2011年,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我校共青团工作以加强青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核心,以全面提高青年团员综合素质为目标,开展了一系列具有影响力的校园文化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共青团先进组织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更好地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学生奋发学习,积极进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校团委决定,在2012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11年度优秀共青团组织和先进个人。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表彰称号及数额1、先进集体:(1)“五四”红旗团支部:各分•团委可申报1~2个。(2)团支部工作创新奖:各分团委可申报1~2个项目。2、先进个人:(1)专业学习青年标兵,各分团委可申报2人。(2)优秀团员干部:各分团委、团总支、团支部按团员总数的3%推荐。(3)优秀团员:各分团委、团总支按团员总数的3%推荐。3、范围:(1)先进集体:各分团委(团总支)、各团支部。(2)先进个人:我校在校并已正式注册的共青团员、学生党员以及青年教职工。(3)以上不包括成立未满1年的团组织和社团组织、从事共青团工作未满1年的青年教师和大一学生,优秀团员年龄不能超过28周岁。二、评选条件1、先进集体:(1)“五四”红旗团支部:全体•青年团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班风、学风良好,支部有凝聚力;坚持民主选举、按期换届,制度健全、执行良好,班子团结,整体素质高;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双争”活动成效明显;结合专业特色,创造性地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团结带领本支部团员青年为服务学校发展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好评;团员发展、团费收缴任务按时完成,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入党工作规范有序;工作有依托,活动有阵地,定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健康向上的团日活动,支部成员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志愿者义工工作。(2)团支部工作创新奖:团支部在工作思路和方法、管理机制和途径、活动平台和载体等方面敢于开拓创新,成效显著。工作有示范作用,可供其他团支部学习借鉴。2、先进个人专业学习青年标兵:(1)思想品德好,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影响;(2)连续二学年学习成绩位列本学院本专业前三名,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并均获二等以上奖学金(研究生上学年学习成绩位列本班前三名,且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3)往年评过的不重复参评。优秀团员:思想品德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影响;专业学习成绩平均70分以上,无重修现象,可参考以下项目进行推荐。(1)思想政治: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为思想政治类学习小组(青年马克思主义学习研究会)成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具有一定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2)道德风尚:注重道德情操和文明礼貌的养成,热爱集体,乐于奉献,积极参加了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义务献血、希望工程等献爱心活动,表现突出者。(3)科技创新:崇尚科学,积极参加科技活动,为校、院学生科技类社团成员,或参加科技类竞赛获校级以上等级奖。(4)文艺:为校艺术团体成员或担任过校级文艺活动主持人,积极参加各种文艺演出;或为校(院)艺术团体成员并在学校各种文艺演出中获三等以上竞赛奖。(5)体育: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达标,为校、院体育类团体成员或在学校体育运动会中获竞赛等级奖。(6)宣传:为校、院宣传干部、网络管理人员、信息员、校广播站、校报主要成员,乐于为集体、为同学服务,成绩突出者。(7)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参加了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节假日“四进社区”实践活动、寒暑假社会调查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秀团员干部符合优秀团员评选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1)思想先进,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责任心,处处以身作则,在青年团员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2)任职班团以上干部或学生团体负责人至少1年,热心共青团工作,作风端正,勇于创新,乐于奉献,能广泛团结和联系团员青年,工作成效显著。在上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选为先进个人:(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等处分者。(2)所在宿舍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