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一、高层建筑排查情况 2024 年 7 月 7 日以来,共摸排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公共建筑单位、住宅小区和工业建筑 35 家,高层建筑 77 栋。其中:高层公共建筑单位 6 家,高层公共建筑 7 栋,其中通过消防验收 4 栋,未通过消防验收 3 栋;高层小区 28 家,高层小区建筑 70 栋,其中通过消防验收 34 栋,未通过消防验收 26 栋;高层工业单位 0 家,高层工业建筑 0栋,其中通过消防验收 0 栋,未通过消防验收 0 栋。共发现隐患 95 处,整改隐患 89 处,责令“三停”5 家,罚款 26 万元,行政拘留 2 人,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 0 家。 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整治措施(重点介绍亮点工作)及存在问题(一)发放任务清单治理目标明确。提请县政府发文将划定的 6 条 24 项工作任务,逐一发放给 9 个乡镇、3 个城区管委及 14 个行业部门,并对相关单位的 90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培训,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对比工作任务迅速开展行业治理。 (二)强化隐患治理全面帮扶指导。针对前期排查发现的“未审先开、未验先用”建设工程和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消防大队坚持依法进行查处,抄告相关部门合力督促整改。消防、住建等部门联合成立技术服务组,对建设工程行政审批(备案)手续、火灾隐患整改等方面进行现场帮扶指导。 (三)锁定重点目标 实施有效防范。针对高层建筑主要集中在住宅小区的特点,大队准确锁定目标强化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防:落实楼长(经理人)制度,为每栋高层住宅建筑配备一名消防安全楼长,牵头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宣传,目前,77 栋高层住宅建筑已全部配备楼长并投入工作,在每栋楼的醒目位置张贴“严禁烟火”标志;技防,强化电气火灾防控,大队结合“平安社区创建”在住宅小区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县安委会出台《太谷县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发放给全县 12 个乡镇、城区管委会,15 个行业部门,目前,全县已有 12 个住宅小区安装集中充电桩,共计 32 个充电桩,304 个充电位;物防,建设微型消防站,大队先后 2 次组织召开约谈会,对高层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筑建设单位及高层住宅建筑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集中约谈,同时派出工作人员上门指导微型消防站建设,从选址、器材装备的配备标准和要求、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