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GB50281—98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1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 」102 号文)的要求,本法律规范由公安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公安部天津消防讨论所会同深圳捷星工程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卫士消防设备分公司、广东胜捷消防企业集团等单位共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对中国泡沫灭火系统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的现状进行了调查讨论,在总结多年来中国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了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和国内相关标准、法律规范,对 GB 50281—98 进行了全面修订,同时广泛征求了有关科研、设计、施工、院校、制造、消防监督、应用等单位的意见,最后经专家审查,由有关部门定稿
本法律规范共分 8 章和 4 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进场检验、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验收、维护管理及附录等
本法律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法律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公安部天津消防讨论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法律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3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有关资料寄法律规范管理组(公安部天津消防讨论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 110 号,邮编 300381 )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法律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讨论所 参编单位:深圳捷星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西安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