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XXXX 市人民法院办公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本院计算机及办公网络管理, 确保网络安全、 稳定、 高效运行, 保障院正常办公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互联网信息管理规定》, 结合本院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院全体干警和聘用人员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办公网络包括法院政法网( 简称内网) 和Internet 网( 简称外网)
第四条 我院办公网络包括网络硬件设备、 软件设备、 各种网络信息及其它相关设备
硬件设备包括: 网络所连接的服务器、 交换机、 光纤收发器、 终端电脑、 网络打印机、 网络模块以及未连入网络的电脑、 打印机、 电脑桌、 网络模块等设备; 软件设备包括: 各设备上安装的操作系统、 办公专用软件、 文字编辑软件以及办公室安装的其它软件; 网络信息包括: 组织人事、 司法统计、 财务工资等系统中录入的各种信息
第五条 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系本院计算机网络建设、 管理的领导和监督组织, 下设办公室, 负责规划、 管理、 协调办公网络工作, 负责办公网络设备和办公网络信息的管理、 维护等工作
第二章 设备安全管理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六条 网络管理员应对机房实行防火、 防盗、 防潮、 防停电等安全措施, 确保机房的服务器及其它网络设备的不间断运行
网络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巡查网络线路、 交换设备, 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 确保传输线路、 交换设备及路由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七条 除系统管理员以外的人员不准擅自进入计算机中心机房, 外来人员因参观、 业务沟通确需进入机房, 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 并登记办理相关手续后能够进入
第八条 每位干警应当做到上班时打开计算机, 下班时关闭计算机, 不准频繁地开关计算机, 开、 关机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