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岗双责制度12024 年 6 月 23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提高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意识, 切实落实本单位、 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 结合我矿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制度( 一岗双责制度: 是指煤矿各级领导、 各职能部门不但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 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 根据”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各部门的正职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相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者, 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根据”谁主管、 谁负责”、 ”谁审批、 谁负责”的原则, 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一节 矿长”一岗双责”制度一、 矿长”一岗双责”职责1、 仔细贯彻执行国家、 省、 市县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 督促、 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2、 审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督促各级下属人员仔细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落实本矿的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配备。3、 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和生产工作同部署、 同落实、 同检查、 同考核。4、 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及时讨论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22024 年 6 月 23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问题, 实施安全生产考核工作。5、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 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督促、 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 组织审核职责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 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7、 组织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指导预案演练工作。8、 审定本矿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并贯彻落实, 不断改进职工劳动条件; 制定安全培训、 学习计划并督促落实。9、 主持重、 特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改进措施, 并督促实施。二、 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 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对煤矿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矿长必须仔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 《矿山安全法》以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