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 实施意见 各乡(镇)区、街道,市直各部门: 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是充分利用我市农村人文资源和农业自然资源,拓宽农业发展领域,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需要
为加快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推进农业功能拓展、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根据《农业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意见》(农企发【2010】 2 号)的精神,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重要意义 休闲农业是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重要目标,横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紧密连结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服务业的新型农业产业形态
乡村旅游是以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风貌以及人文遗迹、民俗风情为旅游吸引物,以城市居民为主要客源市场,以满足旅游者乡村观光、度假、休闲等需求的旅游产业形态
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是我国经济社会现实发展的客观需要,对推进我国农业转变发展方式、优化调整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扩大内需、统筹城乡发展以及拓展旅游业发展空间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方向 1、 指导思想
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这个主题,以功能多样化、投资多元化、发展产业化为重点,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相统一为目标,以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有利于农民转移就业增加收入、有利于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丰富业余文化生活提高生活品质为目的,构建以休闲消费为导向,以农业特色主导产业与农村自然资源为依托,拓展农业功能,提升农业品位,着力建设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培育休闲观光农业发展主体,做大做强休闲观光农业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