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于 尽 快 处 理 全 国 学 籍 系 统 跨 省 转 学 业务 和问题学 籍 处 理 操作说明 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凡是通过公安户籍系统校验通过的学生都已生成正式学籍号;检验不通过的学生则变成“身份证件号错误”问题学籍
希望各学校要尽快处理跨省转学业务和问题学籍
为帮助各学校及时处理全国学籍系统理跨省转学业务和问题学籍,现将有关操作说明如下: 一、积极做好跨省转学的审核工作 各学校要将待审核的跨省转学学生加快审核工作
各学校在跨省转学办理过程中,要积极主动与学生家长和对方学校取得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确保尽早完成跨省转学业务
如果因系统原因导致跨省转学异常结束,各学校需及时在跨省转学查询中查看学生“明细”,通知学生家长提供学生正确的学籍信息,并在跨省转学申请中通过删除或修改,重新发起申请
学生跨省转出学校需主动提供学生的学籍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给学生家长
二、加大问题学籍的处理力度 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凡是通过公安户籍系统校验通过的学生都已生成正式学籍号;检验不通过的学生则变成“身份证件号错误”问题学籍
各学校应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各地市落实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四)》(粤教规[2013]224 号)关于问题学籍的处理要求,组织有关学生进行信息核对,并及时处理问题学籍
(注:各学校在进行问题学籍处理时,先在全国学籍系统导出各类问题学籍,导出方法:【学籍管理】→【学籍注册】→【问题学籍处理】→【问题学籍查询】→选择“业务类型”为“未处理”→查询→导出
) (一) 问题学籍类型 目前全国学籍系统存在两类问题学籍学生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 身份证件号重复:指两个以上学生的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分别在系统中进行学籍注册,该类处理方式是佐证、变更和删除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