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佳和矿业有限公司文件 佳和矿业发〔2017〕48 号 通化佳和矿业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应急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知 各科室及生产单位: 根据国家及省市县相关规定要求,同时为了切实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及时应付突发事件,避免及降低事故发生后造成的损失,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通化佳和矿业有限公司应急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应急指挥机构管理,明确了管理体系及各级部门的相应职责
一、领导机构、工作机构: 总 指 挥:赵树全 副总指挥:董德斌、郝广鸿、张芹亭、肖光泉 成 员:吴金山、李传海、张瑞华、李知钢、赵东风、李淑梅、霍 箭、安守东、吕明军、林本战、王洪德 二、应急救援办公室及指挥中心 设立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救援业务管理工作及落实,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设在调度指挥中心,负责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领导成员组织协调工作及下达应急指令
三、应急救援管理机构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负责修订、编制矿应急预案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救援器材和装备
(3)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演习
(4)接受公司、政府的指令和调动,指挥、调度矿应急救援力量参加社会支援
(5) 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应急救援实施情况的通报
(二)组织机构人员职责 1、总指挥职责 (1)根据现场的危险等级、潜在后果等,决定本预案的启动
(2)负责应急行动期间各单位的运作协调,部署应急策略,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
(3)指挥、协调应急程序行动及对外消息发布
(4)事故或突发事件超出矿处置能力时,向公司、政府应急救援机构提出救援申请
2、副总指挥职责 (1)协助总指挥组织或根据总指挥授权,指挥完成应急行动
(2)向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减轻事故后果的应急程序和行动建议
(3)协调、组织应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