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第八小学教育乱收费的回复 投诉内容:反映我市第八小学教育收费等问题
处理内容:我中心已转市教育局调查处理,现已回复,回复结果如下: 市政府行政投诉中心: 收到市政府行政投诉中心转来江西省人民政府行政投诉中心关于群众反映我市第八小学教育收费函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袁州区文教局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2 年春季开学,根据我市物价局、教育局《关于转发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的通知》(宜市价费字[2011]36号)规定,袁州区结合实际,在本着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选择性地开展了一些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代收费项目为:空白作业本费每生 6
4 元/学期,音像教材费一至六年级 6
5 元/盒,校服费(春秋装)78 元/套
服务性收费项目为:城区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费(据实收取)、城区小学生课后看护费每生 60 元/学期(自愿)、城区中小学自行车自愿停放保管费每生 10 元/学期(小学未收)
经查宜春八小今年春季开学收费情况,未发现学校收取学生学费的行为
但学校按照省、市收费文件精神,选择性地开展了一些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并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进行了宣传和公示
同时,学校于 2 0 1 2 年 2 月 2 5 日上午召开家长会,要求各班主任在会上对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以及宜春保险公司、新华书店等服务部门组织代办员办理的自愿性收费项目向家长进行了解释、宣传
至 2 月 2 7日开始,学校才正式启动收费工作
针对家长反映的问题,调查人员对宜春八小各年级开学收费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摸底,现将学校各年级的政策性收费项目情况罗列如下: 项目 年级 空白作业本 音像教材 校服 (自愿) 看护费(自愿) 合计(元) 一年级 6
5 7 8 6 0 1 5 0
9 0 二年级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