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公司关于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的规定 一、总则 1、 为规范公司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 定本办法
2、 本公司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和非全日制用工人员不适用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 1、公司各部门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各岗位性质,可分别实行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须履行本单位民主程序和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2、标准工时制指职工每日工作 8小时、每周工作 40小时
3、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 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岗位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从事高级管理、外勤工作、销售、货运、装卸、长途运输驾驶、押运、非生广性值班和特殊工作形式的个体工作岗位
4、综合计算工时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或受市场因素限制的单位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由于外界因素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的单位的部分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5、公司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oo一 17:30
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经与工会协商后,可调整具体工作时间
实行轮班工作制的,每班具体工作时间由各单位确定
6、 为保障职工身心健康,公司根据季节特点在高温期间可调整工作时间,每年具体 实行时间,经与工会协商后,由公司总经理决定,以通知形式告知
三、休息休假 1、休息日:公司休息日为星期六和星期日,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经与工会协商 后,可以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围绕法定休假日进行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