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部安全、质量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质量奖罚细则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我公司质量方针和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精心组织、精心施工,提高本公司质量信誉,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质量奖罚细则。 一、对 A类不合格项的处罚 1.处罚标准 如果没按规定及时纠正或两次及以上出现类似质量隐患,给予责任人 100元的处罚,给予作业队负责人 200元的处罚,或作业单位 200-500元的处罚。 2.A类不合格项内容 1) 焊缝质量不合乎质量要求(有夹渣、气孔、药皮、焊缝高度、长度、宽度不够等)。 2) 焊接使用焊条与母材所规定焊条不符。 3) 焊接时对母材咬伤或没按规定开坡口。 4) 焊接时对不适宜环境没采取防护措施,如防雪、防风、防雨、防低温等。 5) 钢结构尺寸不符合设计或有关规范要求。 6) 原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 7) 对没标识、没材质证明书,没经检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直接使用,如钢筋、型钢。 8) 对不明情况的材料(或产品)凭主观臆断采用。 9) 对材料规格使用错误。 10) 对降级或报废的材料留用。 11) 拼装构架所用杆件型号不符,结构型式不符。 12) 拼装构架缺少杆件。 13) 构架螺栓未上满拧紧,达不到要求。 14) 构架拼装位置标高不符,偏差超限。 15) 木结构未按规定数量加设带木、扒钉或其它原因造成的联接不牢。 16) 钢木结构没按规定加设连接件如螺栓等。 17) 钢结构、木结构或钢木结构外形尺寸平整度不符合要求。 18) 模板表面未涂隔离剂或涂抹不合格。 19) 模型板拼装不符合要求。 20) 模型板未按规定堵漏。 21) 模型板拉筋安设不符合要求。 22) 不及时或不出材料、设备检测报告等。 23) 有关质量记录不清、不全或不规范,如:工程日志、张拉记录、钻孔记录、技术交底记录等。 24) 不编写作业指导书或编写后不下发传达执行。 25) 对过程产品、机械设备不进行标识或标识不规范。 26) 标识牌损坏、丢失不处理。 27) 大型辅助施工设施没检查签证。 28) 半成品、成品材料没及时或不按规定检测。 29) 混凝土工厂上料不准,如砂、石、水、水泥、外加剂等。 30) 未按规定做配合比试验。 31) 混凝土未经充分拌合。 32) 拌制出的混凝土中有异物,如泥块、木块、麻袋、塑料袋等。 33) 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操作。 34) 钢筋的加工不符合设计要求但未投入使用。 35) 在检查质量体系和质量运行情况的过程中发现存在不符合项。 36) 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