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期资料的含义和作用 同期资料的含义: 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当年度,与关联业务往来有关的价格、费用的制定标准、计算方法、说明,以及组织结构、生产经营状况等一系列资料 “同期”---与关联交易发生同期 “资料”---主要陈述、说明关联交易的文档和相关表格文件。实务中也有人称其为同期文档 同期资料是我国特别纳税调整相关文件中提出的新概念,同期资料准备也是企业必须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其相应的举证责任倒置,有利于维护税法的严肃性,是促进企业主动调增和稳定关联交易利润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对避税行为可以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同时加强同期资料管理,也是税务部门获取关联交易相关信息的重要来源,有利于提高反避税工作水平。 同期资料与关联申报表的联系: 关联申报表---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国税发【2 0 0 8 】114 号) 同期资料----(企业关联业务往来情况)同期(说明)资料 联系:内容对象都是企业发生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关联申报表时对企业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类型、金额等基本信息的汇总申报,同期资料则是对申报的同期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费用的制定标准、计算方法及其相关行业、企业发展情况等得综合性详细陈述和说明。 区别:存在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就需要提供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这些报表已经被纳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管理。但并非所有企业都需要准备同期资料,关联交易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才需按照规定准备同期资料,后者的门槛相对较高。后者门槛高低影响企业自身的准备成本和中介机构的收益,在一定程度上的博弈的结果。 门槛高,需要准备同期资料的企业少,企业整体需要负担的成本就少,中介机构的收益就会减少。某些有发言权的不良中介可能会去游说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一个比较低的门槛。 二、同期资料准备及报送的相关要求与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企业须按纳税年度准备、保存,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所得税法4 3 条、实施条例 1 1 4 条、实施办法1 3 条) 注意:企业准备完毕同期资料后,在一般情况下,无需主动向税务机关提交同期资料。只有在税务机关要求下,或属于特殊情形,才需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构报送同期资料;但企业主动提交同期资料的,主管税务机关也应及时受理。 准备、保存和报交的期限: 准备期限: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5 月 3 1 日之前准备完毕(2 0 0 8 年度为特例,可以延期到 2 0 0 9 年年底;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