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鲁人考函〔2012〕49号关于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5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科目设置及考试时间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
其中《专业知识(一)》、《专业知识(二)》和《综合知识与技能》按药学和中药学二个科目进行管理,—1—报考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进行选择
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2012年10月13、14日举行
具体考试时间如下:10月13日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10月14日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下午14∶00—16∶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二、考试成绩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详见附件)
四、报名工作安排考生考试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
考试报名工作由各市人事—2—考试中心组织,考试报名具体日期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自行安排,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不得少于15天
各市务必将考试的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和报名网址及时通知考生
考生要根据各市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