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报告与披露及其控制21
1关联交易报告与披露控制流程21
2关联交易报告与披露控制制度部门步骤主管机构报送主管机构编制财务报告及相关公告发布报告财会人员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编制包含关联交易的财务报告审议总裁报送主管机构审核审核财务总监记录关联方交易信息签发关联交易财务报告与董事会决议公告审核编制董事会决议公告报送主管机构审核审核发布包含关联交易的财务报告将报告文件报送主管机构对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财务报告予以备案制度名称关联交易报告与披露控制制度受控状态文件编号执行部门监督部门考证部门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规范企业的关联交易,减少关联交易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关联交易的报告与披露
第3条本制度中的主管机构主要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等
第4条关联交易中的关联方主要分为关联法人与关联自然人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的法人,视为企业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企业的法人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3)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4)持有企业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5)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6)主管机构或者企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企业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企业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
2.由下列情形之一者的自然人,视为企业的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企业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企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企业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上述第(1)、(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