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接“放管服”改革事项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新华社北京2017年9月24日电,简称《意见》)、《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人〔2017〕5号,简称《意见》),深化学校综合改革,完善工作机制建设,激发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学校事业规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人才培养质量和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深化学校综合改革,完善专业设置、编制岗位、进人用人、职称评审、薪酬经费、资产管理等制度建设,切实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充满活力、协同创新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激发广大教学科研人员教书育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竞争新优势
二、工作任务(一)完善专业设置机制
建立专业设置预警机制,加强专业—1—建设信息服务,完善招生、毕业生就业与专业设置联动机制
(二)改革编制及岗位管理制度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根据核定的人员总量及岗位比例,学校自主组织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并主动公开,接受监督
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按照机构编制标准规定,自主确定教学、科研、行政职能部门等内设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改善进人用人环境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专业建设和队伍建设需要,自主制定招聘或解聘的条件和标准,自主公开招聘人才
根据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自主做好人员聘后管理
(四)改进教师职称评审机制
承接教师职称评审权,制定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等系列职称评审的操作方案、评审办法和评价标准
将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职务)评审、岗位聘用的首要条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建立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健全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实行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