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市场形势的判断及几点建议一、当前政策解读4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措施(简称“新国四条”)
此后在4月17日,国办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简称《通知》)
对“新国四条”进一步地细化、完善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要点要点主要内容影响评级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
1倍;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
★★★★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管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加大交易秩序监管力度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应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
要依法加快处置闲置房地产用地,对收回的闲置土地,要优先安排用于普通住房建设
★★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优先保证供应
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