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系统安全(防止有害信息传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育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杜绝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严防侮辱诽谤、信息篡改、非法入侵、网络欺诈、网络攻击破坏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净化教育网络环境,促进教育网络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国家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国家法规、规章以及教育局关于校园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是指由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服务器、工作站、网站等构成,以网络应用为目的并提供信息服务的软、硬件集成系统
信息服务包括文字、图片、数据以及音、视频文件等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建有计算机网络系统(校园网、网络教室、办公网以及其他用途的局域网络系统)和可以提供网站(含二级)信息服务的学校和教育单位
第四条信息网络系统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关于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不允许利用信息网络系统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章工作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校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安全领导小组)是学校全面负责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的工作责任结构
其主要职责是:(一)依据国家法规和上级管理部门要求,统一筹划学校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协调事务
(二)研究、组织制定各项校园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管理措施和工作方案以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三)对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负责与上级信息网络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接受上级的安全检查
第六条校网络中心作为校园网络系统技术管理和系统维护的工作部门,在校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校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