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4.1 概 述14.1.1 定义汽车消费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对在特约经销商处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汽车指国家汽车产业政策所确定的汽车生产厂家生产的轿车、 客车、 货车等, 具体品牌由各地一级分行根据市场需求及银企关系向总行推举确认。汽车特约经销商由二级分行根据经销商的资金实力、 市场占有率和信誉进行初选, 经一级分行确认后与经办行签定《汽车消费贷款合作协议》( 附件 2-14-1) 。14.1.2 对象 汽车消费贷款的对象是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自然人及企业、 事业法人单位。14.1.3 条件 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自然人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自然人;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或易于变现的资产, 足以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易于变现的资产指有价证券等; (3)在申请贷款期间有不低于建设银行规定的购车首期款存入建设银行; (4)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担保。其中应要求其提供合法财产设定质押或抵押, 或由银行、 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我行不接受非本地户口的自然人以其贷款所购车辆设定的抵押。 (5)同意接受建设银行认为必要的其它条件。 2. 法人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2)在申请贷款期间有不低于建设银行规定的购车首期款存入建设银行; (3)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担保; (4)同意接受建设银行认为必要的其它条件。14.1.4 额度 1. 借款人以能够质押的国库券、 金融债券、 国家重点建设债券、 本行出具的个人存单质押的, 或银行、 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 存入建设银行的首期款不得少于 20%, 借款最高限额为购车价款的 80%。保险公司提供分期还款保证保险的可视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但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应当由当地一级分行事先审定。 2. 借款人以所购车辆、 房屋、 其它地上定着物或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 存入建设银行的首期款不得少于30%, 借款最高限额为购车价款的 70%。 3. 借款人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银行、 保险公司除外) 的, 存入建设银行的首期款不得少于 40%, 借款最高限额为购车价款的 60%。14.1.5 期限汽车消费贷款期限一般为 1-3 年, 最长不超过 5 年。 法人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 含 3 年) , 自然人最长不超过 5 年( 含 5 年) 。所购车辆用于出租营运、 汽车租赁、 客货运输等经营用途的, 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含两年) 。不同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