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乡镇土地纠纷调查报告12024 年 4 月 19 日关于 XX 县 XX 镇张石畔与庄果渠两自然村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情况的报告一、基本情况XX 县 XX 镇张石畔行政村辖张石畔、刘崖尧、庄果渠和瓷窑沟 4 个自然村。在全县第三批煤炭资源整合中,XX 县新民镇府榆煤矿工业场区由原场区迁移至现 XX 镇张石畔行政村,涉及张石畔、刘崖尧 2 个自然村。 底,经 XX 县国土统征储备中心、XX 镇政府,府榆煤矿,张石畔村委,张石畔村村民、刘崖尧村村民在互惠自愿的基础上,完成了征地工作,并于 2 月 4 日,在村民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经过三天时间在三委会人员的直接参加下完成了土地的丈量,以及各种补偿费用的核准。在征地过程中,张石畔村支部书记 XXX(庄果渠自然村人)全程参加,未提及张石畔和庄果渠两自然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土地存在权属争议。 2 月,对所征收土地的界址点,经过插彩旗的形式实地标注、征地丈量确认、批复告知、征求意见、举证听证会、批复公告等法定程序。同时签订了《项目建设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XX 县人民政府于 9 月 28 和 10 月 12 日,分别发布《XX 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府政征公[ ]117 号),《XX 县人民政府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府政征公[ ]118 号)。在公告期间,村民未提出土地权属争议。 9 月,府榆煤矿开工建设,同年 12 月,庄果渠自然村提出,张石畔自然村和庄果渠自然村的荒山荒洼存在权属争议,其理由是: 1962 年前,两村属一个生产队, 1962 年经所有村民同意划分为两个生产队,并把所有的耕地和水地按人分开(每人 7.4亩),荒山荒洼没有划分,认为荒山荒洼为两个自然村所共有。二、调处情况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XX 镇政府民调工作组分别于 12 月 28 日和 12 月 31 日,召集国土所,府榆煤矿负责人张敏、张石畔村支书张志林、村委主任张彦彪,张石畔、庄果渠两自然村村长,庄果渠村村民代表张步飞等,在镇政府会议室召开会议,协商庄果渠自然村与张石畔自然村荒山荒洼的权属问题。经几方协商,达成了以下意见:对庄果渠自然村与张石畔自然村荒山荒洼权属纠纷问题,要求庄果渠村举证(在一个月内拿出土地账,以及相关证据,从 12 月 31 日会后开始),逾期没有举证视为自动放弃(附会议纪要)。至今,庄果渠村没有出具任何书证。 3 月 14 日,庄果渠村村民到县上上访。在上访当天,镇政府派人到县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