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乡镇统计机构法律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和考核细则12024 年 4 月 19 日项 目分值法律规范化建设考核内容验收检查要件一、“四有”标准30 1、有主管领导 5⑴ 没有明确领导分管乡镇统计工作的,扣 1 分
⑵ 对分管的统计工作没有发挥领导和监督作用的,扣 1 分
⑶ 辖区内的统计违法现象没有及时监督纠正的,扣 1 分
⑷ 不能保证统计机构独立行使法定统计报告权的,扣 1 分
⑸1 年内没有为改进统计工作条件、保障统计经费或者解决统计工作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扣 1 分
1、乡镇政府领导分工的文件;乡镇成立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涉及各项普查、统计专项调查时成立的的领导小组文件等
2、乡镇党政联席会中讨论统计工作的相关记录;政府办公会讨论统计工作的相关记录;领导参加统计工作会议、陪同上级统计部门的领导进行调研、执法等活动的图文资料等;召开统计工作会议的相关材料等;乡镇领导对统计分析、信息的批示、对统计工作的指示稿件等
3、一年内增加的统计人员、办公设备设施、统计经费等相关的资料
2、有工作机构 8⑴ 乡镇未设立独立的实体型统计机构的,扣 6 分(独立机构、专职负责人、经费单列、正式编制、集中办公、扎口管理能够分别计分)
⑵ 统计站不能独立行使统计报告权的,扣 2 分
1、综合统计站要有公章印模
2、有统计站的牌子
3、有专职统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4、有一年内统计经费预算报告
5、乡镇人事年报中涉及统计站人员的相关资料
6、乡镇统计站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平常工作记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载齐全
大型活动和专项调查要有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
3、有统计人员队伍 8⑴ 乡镇统计站在位业务人员不少于 3 人,根据乡镇规模配备,不足的,每少 1 人扣 3 分
⑵ 新任职的统计业务负责人要了解统计工作,从事统计工作不足一年的要参加上级统计业务培训合格
没有参加培训并合格的,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