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五保户调研报告12024 年 4 月 19 日关于革吉镇那普居委会五保户供养情况的调研报告 五保对象特别是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是当前农村最脆弱、最无助、最清贫的困难群体
依法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既是法律给予各级政府的职责,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根据会提出“促进科学进展,推动社会和谐,关注民生改进”的要求,为全面了解我市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情况,6 月 8 日—12 日,政办法制与社会福利界别组部分委员先后到茶陵县、天元区等地开展了调研视察活动
在调查中,委员们分别听取了市民政局以及茶陵县、天元区民政部门的情况介绍,组织乡村干部、五保对象召开了座谈会,并深化五保对象家中实地了解了她们的生活现状,分析了当前五保户分散供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与建议
现将调研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特点 全市纳入五保供养范围的对象有 17615 人,其中集中供养 4115 人,集中供养率为 23%13500 人
集中供养标准为 2270 元/年,分散供养标准为 981 元/年(含物资)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就农村五保供养做了大量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党委政府重视
各级党委、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都给予了五保供养工作有力支持
特别是 以来,市政府将农村敬老院改扩建纳入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各级政府共划拨固定资产设和生产用地 2300 多亩,投入建设资金 7500 多万元,全市共兴办敬老院 104 所,基本达到了每个乡镇都拥有1 所敬老院的目标
茶陵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茶政发[ ]5 号),对五保户的管理实行统筹兼顾、分级负责的办法,明确了县乡村组的供养责任
该县分散五保对象年供养标准从 起提高到1500 元/人(其中县财政负担 1300 元,乡镇财政负担 200 元),为确保资金到位,县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