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要求:1、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JGJ46-2005第8
2条)2、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
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
(JGJ46-2005第8
10条)3、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
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JGJ46-20058
11)开关箱示意图设置要求:1、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
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
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
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JGJ46-2005第8
7条)2、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JGJ46-2005第8
16条)3、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
(JGJ46-2005第8
17条)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JGJ46-2005第8
1条)5、总配电箱的电器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JGJ46-2005第8
2条)6、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