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理赔调查 打击保险欺诈 “入世”以后,我国保险市场逐步开放,保险业面临的风险也逐步增大,随着保险业务的不断拓展,保险欺诈愈演愈烈,保险欺诈对保险业构成了严重的威胁,成为危害保险业健康发展的毒瘤
对此,急需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加以遏制
所以加强保险欺诈案件的侦查,严厉打击保险欺诈,保障保险公司的正常运营,是摆在各家保险公司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保险欺诈的种类 (一)带病投保 (二) 冒名顶替 (三)先出险后投保 (四)伪造证明材料 (五)虚假事故 (六)其他情况:小病大治、搭车开药,犯罪后自杀,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骗赔等 第一篇 带病投保案件 带病投保是一种最常见的骗保方式,相对于其他作假方式,操作起来方便灵活,成本也更低,因此这种骗赔行为极为普遍
带病投保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就医时故意向医生隐瞒病史,或医患勾结,让医生在书写病历时隐瞒或修改其既往治疗病史
二、虚构死亡原因,将长期慢性疾病死亡伪装成突发脑出血、心肌梗塞等疾病死亡
特别是在农村,客户病危时不到医院治疗,让乡镇医生出具突发疾病死亡的证明
三、变换就医医院,或在死亡前出院
一般是在投保前有住院治疗史,但投保后故意到另一家医院住院治疗,或者在死亡前临时出院,以达到隐瞒其住院治疗史的目的
案例:承保后 180天零 2小时重大疾病死亡案件拒付案 四、变更姓名后投保
通过到公安、户籍部门变更自己的姓名,有二种情况,一是投保前即变更姓名,用新的姓名来投保;二是投保后变更姓名,用新的姓名来住院
五、化名住院
一般临时用其他亲属的姓名,或随意编造一个姓名
案例:22万元重大疾病拒付案,孙女使用爷爷的姓名住院
六、投保前门诊检查治疗
因为某些慢性疾病,或者因为经济原因,先只在门诊治疗,投保后再到医院住院治疗
案例:门诊调查发现脑瘤后带病投保骗赔案 【案情简介】 被保险人刘某于 2010年为自己投保**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