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程序(试行)为了更好地贯彻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确保新党员的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程序
一、发展前的培养教育考察程序1、自愿提出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学生必须自愿向所在的学生党支部提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书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简历、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以及个人在政治、思想和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收到申请书后,应及时与申请人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指出其努力方向,鼓励他们不断进步
并根据申请人各方面的情况,确定能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一经确定,党支部应做好如下四项工作:(1)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2)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布入党积极分子名单;(3)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收存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材料;(4)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送党总支审批;3、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1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主要方法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给他们一定的社会工作,并要求他们定期撰写思想汇报;党支部对他们的表现情况要定期进行考察,培养联系人定期和不定期地与他们谈话,肯定成绩,指出缺点,鼓励进步
4、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对党认识明确,入党要求迫切,表现突出,在学生中有一定威信的入党积极分子,可以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支部对其作重点的培养
5、确定为发展对象
确定为发展对象要做如下工作:(1)重点培养对象经半年(以党支部把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算起)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后,是共青团员的按“推优”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推优”;非团员的要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
(2)“推优”通过的重点培养对象选送党校培训
(3)重点培养对象经“推优”和党校培训后,可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确定能否列为发展对象
会上,由培养联系人向党支部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