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教育局洪教字[2007]12号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区教体局、社发局,市直属学校、企事业办学校、民办学校:现将《关于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七月三日主题词:教育廉政文化进校园实施意见通知抄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委常委、市纪委刘东明书记,市委常委、组织部杨人平部长,市委常委、宣传部周关部长,市人大姚燕平副主任,市政府罗慧芬副市长,市政协侯捷副主席南昌市教育局办公室2007年7月9日印发(共印18份)关于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南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中共南昌市委宣传部、南昌市监察局《关于印发2007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洪纪发[2007]9号)文件精神,拓展党风廉政建设阵地,发挥廉政文化“教育、示范、熏陶、导向”的作用,营造校园廉政文化氛围和清廉正气,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中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现就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省市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有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中小学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遵循学校教育教学规律,把廉政文化教育与学校的各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因势利导、循序渐进
通过活动,使全体教职工增强爱岗敬业、廉洁从教的意识,使学生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崇尚廉洁的信念,为树立依法治教、廉洁勤政的教育行风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创建文明、和谐校园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目标要求1
抓好领导班子建设
校长是廉政文化教育的直接领导者和第一责任人,学校领导班子是廉政文化进校园的具体实践者和组织者
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开展“整顿‘五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