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律 法 规 、操作规 程学习记录卡 时间:2017 年 1 月 2 日 学习内容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适用的法 律 法 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 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学 习 人 员 ( 签 名 ): 法 律 法 规 、操作规 程学 习 记录卡 时间: 2017 年 2 月 2 日 学 习 内 容 加 油 站 安 全 常 识 : 1、 加 油 员上岗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鞋
2、 严禁在加 油 站 内 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3、 不在加 油 场地检修车辆
4、 不准敲击铁器和加 油 设备
5、 所有机动车必须熄火加 油 6、 不得携带危险品进站
7、 站 内 禁用手机和 BP 机
8、 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油 罐区
9、 加 油 站 上空有高强闪电或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 油 作业,采取防护措施
, 学 习 人员(签名): 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学 习 记录卡 时 间 : 2017 年 3 月 10 日 学 习 内 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 总 则 第 三 条 : 安 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