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的风险及管控 动火作业是企业常见的一种作业,也是风险较大、事故多发的一种作业。在构成火灾的可燃物、助燃物、点火源三要素中,动火作业主动提供了点火源,因此如果可燃物管理不好,在空气环境下必然引发火灾。《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将动火作业列为特殊作业,并将“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划为动火作业范畴;修订中的GB 30871 又将在禁火区内使用喷砂机进行的作业也纳入动火作业范畴。《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已经将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判定为重大隐患。 动火作业环节发生事故,其原因是对动火作业时的安全风险识别不清,因而使风险管控措施不到位所造成。 一、动火作业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 1 、焊渣飞溅,可能引燃周围易燃物,引发火灾爆炸。动火作业时,动火点下部及周围的可燃物如果未及时清除,焊渣掉落引燃可燃物就会引发火灾。栖霞笏山金矿事故就是焊渣掉落井口内,碰撞井筒设施,弹到炸药包装纸箱上,引起纸箱等可燃物燃烧,进而导致混存乱放在硐室内的导爆管雷管、导爆索和炸药爆炸。再如济南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4•15”火灾,也是企业在地下室管道 改 造作业过 程 中,未事先 清除周围易燃物,电焊或切 割产生的焊渣或火花引燃现场堆放的冷媒增效剂,瞬间产生爆燃,放出大量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造成10 名现场施工和监护人员中毒窒息死亡。 2、作业场所周围可能存在的易燃易爆气体遇火焰或高温引起燃烧爆炸。作业场所周围如果存在可燃气体,遇火源就会引起燃烧,当气体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时,还会引起爆炸。 3、在受限空间内动火作业时存在的风险。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不畅,可燃物料蒸气局部浓度过高,当达到爆炸极限时如果遇到火源或高温,则可能造成燃爆。再加上受限空间内人员疏散不便,还会加大对人员的伤害风险。如发生在石家庄炼化公司的“6•15”火灾事故就是在脱硫塔烟囱段高处进行焊接作业时,掉落的电焊熔珠、焊条头等高温坠落物落在除雾器上将其引燃,最后引发脱硫塔吸收段整个腔体火灾,人员逃生不及,所产生的高温有毒烟气导致 4 名作业人员被熏烧致死。 4、动火作业时系统未有效隔离,易燃可燃物料串入系统后造成燃爆。动火作业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