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勘察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 年 月 日 勘察招标使用说明 — 2 — 一、《标准文本》中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位置,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具体内容,空格后以括号标示的选择性内容,也由招标人根据提示内容填写;无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除选择性内容和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项目情况填写的内容外,其他内容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
招标人确需增加的内容或因《标准文本》内容与相关规定不吻合,对其进行修改的内容列在“招标文件条款修改表”中,并同时在招标文件的相应位置表述
二、招标人应按照《标准文本》中“招标公告”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并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
三、《标准文本》第二章至第七章的有关要求: 1、关于“如要求”: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考察投标人能力的需要,可对投标人提出要求,也可不提出要求
如果招标人未提出具体内容或指标的,投标人不提供相应的资料
招标人未作要求,但投标人提供有相关资料的,不作为废标依据
2、关于标记和签署、份数、格式等:要求标记和签署的,投标人应按要求标记和签署
如重复标记、选项签署时同时签署、重复编页、跳页、空白页、夹白纸、算术计算错误等未在废标条款内的错误,不作废标依据
提交文件份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前提下规定数量,、但可作细微偏差扣分
3、关于财务状况:(1)提供近壹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2)财务指标数可在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