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决 书 (2011)一中民终字第5969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五街9号方正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晓昆,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陶鑫良,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潘娟娟,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宝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施文圣(Shannan Stevenson),大中华区总裁
委托代理人周林,男,1958年9月22日出生,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住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南5号
委托代理人张玉瑞,北京市科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二区15号
法定代表人孟卫东,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牛琨,北京市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万迎军,北京市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简称方正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广州宝洁有限公司(简称宝洁公司)、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简称家乐福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简称原审法院)作出的(2008)海民初字第27047号民事判决(简称原审判决),于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本院于2011年3月1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11年4月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上诉人方正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陶鑫良、潘娟娟,被上诉人宝洁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周林、张玉瑞,被上诉人家乐福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牛琨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方正公司原审诉称:我公司是我国最早从事字库开发的专业厂家,长期致力于多种文字字库字体的研究开发,现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中文字库产品供应商
方正中文字库中的汉字,字体结构优美、造型独特、字形丰富、品质精良
1998年9月,我公司与字体设计师齐立签订协议,约定我公司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