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富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设备更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设备更新的使用管理,使设备更新的使用具有科学性、合理性、计划性、经济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涉及的设备更新是指用于恢复、维持已有生产能力或功能为目的的而对无修复价值、国家已明令淘汰和已不能满足目前使用要求的现有设备进行的更新,即采用新设备替代技术性能落后、安全状况和经济效益差的原有设备
不包括为提高装置生产能力或其它原因而进行的技术改造
第三条在设备更新改造过程中应增加技术含量,贯彻“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精神,经过更新的设备应当比原设备有高的安全可靠度、便于操作、便于维修,有较高的技术经济性能,能耗低,效益高,有更好的适应生产需要的性能,维修费用低,污染少
第四条设备更新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与公司实际情况紧密结合的原则
根据公司的财力、物力、技术能力和生产安排等状况合理安排设备更新,不能盲目追求高、大、精、新
凡能够通过局部改造达到提高安全可靠度和技术经济性能而在费用上又合理的应进行局部改造,不安排更新
即使设备整体更新,也应尽量利用原有厂房、吊车、基础、配套设施等,以节约费用
第五条设备更新必须严格执行计划管理,即公司按照集团设备更新投资安排确定设备更新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公司、集团批复项目组织设备更新项目实施
设备更新费必须专用,不准挪做它用和随意变更项目
第六条本制度不完善之处,以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及规定为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技术装备部是设备更新的主管理部门
负责对各车间提供的更新计划进行汇总、编制、审核并向公司提出年度设备更新计划建议,并取得公司审批后上报集团相关部门;按照集团批复的年度设备更新投资计划统一安排,督促落实公司各单位的设备更新项目实施,并检查考核
第八条技术装备部负责汇总、上报公司年度设备更新投资计划建议,并上报投资计划进度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