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河南直管项目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参建单位:根据国家新的安全事故等级划分规定,现对《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河南直管项目安全管理办法》中安全事故等级划分进行修订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中线局豫直工〔2009〕63号文同时废止
附件:《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河南直管项目安全管理办法》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附件: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河南直管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河南直管项目(以下简称河南直管段)建设的安全生产,有效控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免遭损失,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编制导则》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要求,以及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线建管局)要求,结合河南直管项目的特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河南直管项目建设管理部(以下简称河南直管建管部)、河南直管项目的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
第三条安全生产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参与河南直管项目建设各单位的法人代表(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有一名行政副职分工主管安全工作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四条参与河南直管项目建设的各单位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制定适合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第二章安全生产承诺和目标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