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文件房水发〔2011〕66号关于申报2012年度节水建设项目和用水指标的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供、用水单位:按照《中共房山区委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和我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具体安排,为做好2012年度节水工作,现就申报2012年节水建设项目和用水指标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节水建设项目申报(一)申报项目范围本区范围内的工业节水技改,节水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开发1推广,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雨水利用,节水示范工程,绿地节水灌溉,节水型单位、村庄、社区创建等项目
(二)申报要求1
项目一经上报不得变更;2
申报单位须按照认真负责、切合实际、能起到明显效益的原则申报;3
属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1)按照要求应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的新、改、扩建项目;(2)已纳入全区年度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3)已经向其他有关部门申报资金补助的项目
(三)申报组织方式1
请接到通知后,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积极申报,于2011年11月1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房山区2012年度节水建设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报区水务局;2
区水务局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评选,择优支持
(四)激励措施(一)对被评选确定为2012年的节水建设项目,将予以节水建设资金支持;(二)节水建设项目实施后运行正常、管理措施到位、充分发挥节水效益的,将通过直接奖励、以奖代补等形式予以奖励;(三)对节水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在年度区级评优中优先考虑,市级评优中优先推荐
2二、用水指标申报(一)申报范围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定额计算申报辖区内各行业的用水指标;各用水单位根据定额计算申报用水指标;相关委办局负责申报主管行业企业、单位的用水指标
(二)申报要求1
对重点用水行业具体要求如下:区经济与信息化委负责申报全区工业企业用水指标;区旅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