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供用合同本合同由 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和 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 2017 年【】月在——— 签订。鉴于:(1)甲方同意按本合同所列的条款和条件将液化天然气(LNG)供应给乙方;(2)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所列的条款和条件购买由甲方供应的液化天然气(LNG);为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天然气供用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本合同中如无特别申明,“甲方”均可理解为“甲方和/ 或其关联公司”、 “乙方”均可理解为“乙方和/ 或其关联公司”。甲方、乙方以下统称“双方”,甲方、乙方中任何一方以下称“一方”。本合同供用气项目指乙方厂区内锅炉用气项目。第一条供用气期限本合同约定的供用气期限为:自2017 年 【 】 月起,至【 2022】年 【 】 月止,共计 5 年,具体时间起算点以正式供气之日开始计算。在本合同供用气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前,双方协商续签事宜。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续约权。第二条标的物与质量2.1 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为甲方供应给乙方的天然气(以下简称“天然气”)。2.2 甲方供应乙方的天然气,应符合中国国家GB17820-1999Ⅱ类天然气气质标准。2.2.1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将液化天然气(LNG)供应乙方。2.3 除 GB17820- 1999 中规定的二类气标准外,甲方不再负责向乙方提供其它气质指标证明。第三条合同量3.1 本合同供用气量,主要指乙方生产所需的全部天然气用气量;燃气锅炉用气量,该项目用气量约为每天【3 万】 立方米,全年用气量大于【1095】 万立方米。3.2 每月 20 日前,乙方应根据次月生产安排提供给甲方下月用气计划表,甲方确认用气计划表后,安排气源采购。3.3 如因乙方生产经营的要求发生用气量增加或减少时,月度用气量或用气计划需要进行调整的,乙方应提前10 日以函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出现紧急情况,需要中断气源时,乙方应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甲方,并在8 小时内另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第四条交付和计量4.1 乙方指定的交付地点:乙方厂区内的LNG气化站。4.2 双方应依据国家颁布的适用于天然气计量《天然气商品计量管理办法》为法律法规标准和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天然气的计量。4.3 本合同交付的天然气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是指天然气在20℃、101.325KPa 时的体积。4.4 计量以 LNG气化站出口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