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文件农质安发[2007]29号关于做好2007年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颁布施行,使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工作迈入依法监管的新阶段
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定,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行动的实施,构建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监管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2007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工作
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组织实施
在标志推广和监管工作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部中心监督处联系
(此页无正文)二七年三月十二日〇〇12007年全国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2007年全国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工作以依法实施标志管理为核心,以全面提高标志加贴率为重点,积极促进获证企业自觉并规范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建立健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监管长效机制,有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
(二)目标任务1
获证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使用标志,标志加贴率大幅度提升
创建标志推广与监管示范县,形成“国家-省-地-县”齐抓共管的标志监管新格局
实现获证蜂产品、乳制品、禽蛋、茶叶、水果、杂粮、大米、植物油、蟹类、藻类及超市销售肉类、蔬菜等重点产品强制性贴标上市
二、工作重点2(一)增强获证企业依法用标意识各地应统筹策划,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公共信息平台,系统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强化获证企业对标志使用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
同时,应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搭建市场等方面的力度,促使获证企业通过自觉依法用标,积极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