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司宿舍管理规定12024 年 4 月 19 日编 号 FNC1901共 3 页 第 1 页 宿 舍 管 理 规 定 (A)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条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 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能够申请住宿
(二)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 患有传染病者
2、 有不良嗜好者
(三) 不得携眷住宿
(四) 需遵守本公约
第三条 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 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 宿舍由宿舍内职位最高者担任宿舍室长,其工作任务如下 (一) 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洁净,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二) 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
(三) 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
) (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 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 留宿亲友者
3、 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 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五条 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 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她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 公司领导常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八条 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九条 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