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完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机制的意见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不断提升机关行政效率和工作质量,为推进城乡统筹、加快蒲江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现就深化规范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完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机制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目标任务2009年我县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完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机制的主要任务是:不断规范机关行政行为,依法行政水平和决策能力明显提高;不断改善机关管理,各项制度建设体系较为完备,行政成本明显降低;不断增强履职能力,办事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逐步建立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政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规范机关行政行为(一)明确职能定位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健全统筹城乡的行政管理体制,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和部门内部组织结构,推进组织再造,健全城乡一体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共服务体系,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进一步推进政企、政资、1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服务分开,强化社会组织的培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大力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切实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抓好民生工程、服务基层群众等职能
(二)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建立完善重大决策尤其是灾后恢复重建重大决策的听取意见制度、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和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
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必须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重要行政决策公布施行前必须经过政府法制机构或者有关专家的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