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调查报告12024 年 4 月 19 日关于我市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调查报告 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市、县两级审计机关从 5 月中旬至 6 月底,对全市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农村低保)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全市共延伸调查了 4 8 个乡镇,124 个行政村,964 户农户,抽查享受低保人数 3708 人,查阅低保档案 l289 份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低保工作开展及资金收支情况 我市于 建立和实施了农村低保制度,市政府制定印发了《渭南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经过多年的运行和探究,管理办法不断完善,资金运作程序进一步法律规范,全市实现了社会化发放,大荔、白水、蒲城等县还结合县情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
至 末,全市享受农村低保 885
15 户,保障人数 27
34 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 430
71万人的 6
34%,全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 1161
75 元/年人,人均补差水平 661
87 元/年人,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 3337
25 元,低保标准占人均纯收入的 34
81%;人均补差水平占人均纯收入的 18
市县两级共收到低保资金 25186
68 万元,其中:收到省级拨入农村低保资金 22419
7万元(含省管大荔县 3455
7 万元),市县两级配套资金 2757 万元,利息收入 9
当年支出 23629
46 万元,其中:市本级使用 20 万元,各县(市、区)使用资金 23609
市县两级当年结余资金 1557
22 万元,年末累计结余 4887
89 万元(财政部门结余4650 万元,民政部门结余 237
89 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