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调查报告12024 年 4 月 19 日关于我市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调查报告 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市、县两级审计机关从 5 月中旬至 6 月底,对全市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农村低保)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全市共延伸调查了 4 8 个乡镇,124 个行政村,964 户农户,抽查享受低保人数 3708 人,查阅低保档案 l289 份。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低保工作开展及资金收支情况 我市于 建立和实施了农村低保制度,市政府制定印发了《渭南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经过多年的运行和探究,管理办法不断完善,资金运作程序进一步法律规范,全市实现了社会化发放,大荔、白水、蒲城等县还结合县情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 至 末,全市享受农村低保 885.15 户,保障人数 27.34 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 430.71万人的 6.34%,全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 1161.75 元/年人,人均补差水平 661.87 元/年人,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 3337.25 元,低保标准占人均纯收入的 34.81%;人均补差水平占人均纯收入的 18.85%。 市县两级共收到低保资金 25186.68 万元,其中:收到省级拨入农村低保资金 22419.7万元(含省管大荔县 3455.7 万元),市县两级配套资金 2757 万元,利息收入 9.98 万元。当年支出 23629.46 万元,其中:市本级使用 20 万元,各县(市、区)使用资金 23609.46万元。市县两级当年结余资金 1557.22 万元,年末累计结余 4887.89 万元(财政部门结余4650 万元,民政部门结余 237.89 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工作,市民政、财政部门在低保政策执行和资金管理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各县(市、区)在落实农村低保政策,筹集、管理、使用低保资金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低保政策执行中事权、财权分离,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资金基本达到专户储存、分账管理,为农村 27.34 万贫困居民提供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但由于部分县(市、区)政策执行不到位,农村低保资金在管理、使用中还存在着滞留、挤占、挪用等问题需加以完善和纠正。 三、存在问题 (一)财政部门未按规定安排配套资金 l469.2 万元 市县两级应配套 4226.20 万元,实际安排配套资金 2757 万元,占应配套资金的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