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兵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1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法律规范兵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兵团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管理原则)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3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主管部门)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兵团其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事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没有行业安全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由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师、团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所管辖范围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师、团内其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事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师、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师、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