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其它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法律规范1 抽查范围本次监督抽查范围为湖北省内生产领域或销售领域的肥料产品, 包括掺混肥料( BB 肥) 、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农业用碳酸氢铵、 硝酸磷肥、 硝酸磷钾肥等, 以生产领域为主。2 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法律规范。凡是不注明日期的,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法律规范。GB 21633 掺混肥料( BB 肥) GB/T 1250 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GB/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T 8571 复混肥料 实验室样品制备GB/T 8572 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的测定 蒸馏后滴定法GB/T 8573 复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测定GB/T 8574 复混肥料中钾含量的测定 四苯硼酸钾重量法GB/T 8576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 真空烘箱法GB/T 8577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GB/T 17767.1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的测定GB/T 17767.3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中总钾含量的测定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 18877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 3559 农业用碳酸氢铵GB/T 10510 硝酸磷肥、 硝酸磷钾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GB/T 10511 硝酸磷肥中总氮含量的测定 蒸馏后滴定法 GB/T 10512 硝酸磷肥中磷含量的测定 磷钼酸喹啉重量法GB/T 10513 硝酸磷肥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GB/T 10514 硝酸磷肥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 烘箱法GB/T 10515 硝酸磷肥粒度测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 9月 1 日修正颁布) 国家质检总局第 13 号令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 抽样3.1 抽样方法抽样地点为生产企业成品库、 堆场、 销售现场或经销单位仓库。抽样产品要求是企业在 12 个月以内生产的企业自检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若在流通领域抽样应要求经销单位提供进货发票或验货单及营业执照, 并加以记录, 并必须及时通知生产企业确认或由生产企业到场确认。所抽产品为生产企业自检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正在销售的产品(有明显试制品和处理品标志的除外)视为自检合格。3.2 抽样基数抽查最低批量为 1 吨, 最大批量为 500 吨。如生产单位有系列产品, 只抽取其中一种产品。3.3 抽样数量3.3.1 根据标准有关规定, 抽样时, 若总的包装袋数小于 512 袋时, 抽样袋数按表 3”选取抽样袋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