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越秀区加快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及实施办法的通知越府〔2007〕15号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及实施办法,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区科技局反映
〇〇七年五月十六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的意见》(穗府〔2006〕45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区创意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创意产业是指依靠人的创造力、技能和才华,通过对知识产权的开发和生产,可创造出经济效益和就业机会的新型都市产业
创意产业融文化创意和科技创新为一体,具有关联度大、复合性强和附加值高等特点
加快发展创意产业对于优化我区产业结构,构筑产业新优势,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提高发展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特别是由广州市软件(动漫)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局和区政府三方共同发起成立的“广州创意产业园”落户越秀,为我区创意产业发展提供了新契机
二、发展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和我区“十一五”规划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集群发展、品牌经营”的模式,以园区为依托、创意为核心、科技为支撑、产业化为方向,充分发挥越秀文化、商贸、科技、教育、人才优势,通过市场配置和政策支持,推动创意产业集群快速发展,成为我区的特色产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三、发展目标
扶优促强一批创意企业,打造创意产业集群,完善产业链,优化创意产业布局,不断提升我区创意产业在华南地区乃至全国的地位
“十一五”期间,越秀区创意产业年增长速度高于全区经济增长的平均速度,形成3—5个销售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