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文件〔2012〕16号关于做好2012届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2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59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困难家庭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促进其充分就业,现就做好我校2012届困难家庭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和范围补贴对象是指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教助〔2007〕2号)有关规定,经学校认定的200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具体名单见附件1),经学校给予重点帮扶就业(提供不少于3次的就业应聘机会)后,截至5月1日前仍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
其中,升学、出国、参军、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以及暂无就业愿望、无正当理由放弃学校提供的就业岗位或应聘机会的除外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一)补贴发放原则
严格遵循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正公开、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补贴发放标准
按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困难家庭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贴
三、申领程序(一)毕业生本人申请
5月1日—5月11日,符合补贴条件的届毕业生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原件(学校审核后返还),承诺书(见附件2),两寸近期彩色免冠照张,《安徽省2012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就业失业登记表》和《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各一式两份(见附件3、4、(二)学院提交材料
5月1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就业协议书、承诺书、两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安徽省2012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就业失业登记表》、《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安徽省2012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