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的通知为持续做好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和获证企业合法权益,依据《食品安全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2011年度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管情况进行通报,并就2012年监管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发布单位】国家认监委【发布文号】【发布日期】2012-02-03【生效日期】【效力】【备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相关认证机构:为持续做好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和获证企业合法权益,依据《食品安全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2011年度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管情况进行通报,并就2012年监管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一、2011年我国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总体情况截止2011年12月底,我国食品农产品有效认证证书50050张,从事食品农产品认证机构50家
为进一步加强认证有效性的监管,国家认监委和各地质检部门按照质检总局关于“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总体工作要求,2011年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一)关于抓质量1
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
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2
0版上线运行,实现了食品农产品认证证书统一赋号功能,从根本上解决了认证信息不全、不准、不及时的问题,为公众监督和行政监管提供了便利,进一步促进了食品农产品认证质量的提升
完善认证制度
完成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起草和修订,制定了《有机产品认证目录》,进一步严格了有机产品认证实施程序,明确了有机产品认证监管职责、范围和处罚依据
针对HACCP体系认证长期没有统一的认证依据和认证规则的突出问题,制定发布了《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明确了HACCP认证依据、认证范围和认证程序要求,使监管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