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做好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推行公开承诺,是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内在动力,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方式;是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增强先进性意识、树立先进性标准、践行先进性要求、展示先进性形象的具体实践;是拓宽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渠道,提高基层党组织、党员践诺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的有力措施
根据《泾源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现对认真做好公开承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必须落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把重点放在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在平时工作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作用上
基层党组织应重点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围绕中心工作、推动本单位业务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组织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创建“五个好”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等方面作出承诺
党员应重点围绕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在履行岗位职责特别是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等方面作出承诺
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和不同群体党员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供参考)
二、基本要求实行公开承诺要把握好以下要求:(一)注重体现先进性要求
着眼于基层党组织创先进、共产党员争优秀、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按照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和党员标准、义务及基层党组织创建“五个好”、党员做到“五带头”的基本要2求,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建功立业、展示先进形象
防止降低标准,把承诺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和纪律要求
(二)注重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