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检、答辩、评优、总结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工作安排,2011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即将进入尾声,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抽检为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校区将对2011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知网查重,抽检比例为专业30%左右,抽检名单由教务部随机选取确定
5月25日前学生需完成论文定稿上传,5月29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并将查重结果报送至教务部综合与实践科
原则上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应不超过30%,超过30%需进行整改,查重结果将作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的参考
二、答辩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河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修订)》《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修订)》(河海校政〔2014〕26号)的要求,答辩工作原则上从6月6日后开始,各学院应于答辩前将答辩安排表发送至教务部朱晖信箱,以便教务部组织抽查
本学年继续全校使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请各院系务必在6月12日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
现将后期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供学院参考):1.5月30日前,学院组织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的网上提交工作
2.6月2日前,指导教师在“系统”中完成成绩与评语的提交
3.6月5日前,学院教学秘书在“系统”中完成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秘书名单录入,评阅教师在“系统”中完成成绩与评语的提交
4.6月6日至12日,学院应组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
答辩小组秘书录入答辩记录及评语和答辩小组负责人,系主任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最后评定成绩(五级分制)全部提交至“系统”,否则将影响学院学位授予工作
三、评优各单位要做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比例严格控制在各专业毕业生的5%以内)和优秀指导教师(每班分别为1名)的评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