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科院教函﹝2015﹞号关于开展2015年大学生科技创新“万千百十工程”项目立项申报和结题工作的通知(三)第十届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1.申报要求(1)项目应能反映前沿性、创新性和应用性,鼓励学科交叉的项目;(2)项目负责人应为大学本科二、三年级学生,少数特别优秀的一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应届毕业生只能以参加人身份参与项目;(3)鼓励跨年级、跨院组合成立项目科研团队,每队3-4人,同一个学生原则上每年只能立一个项目;(4)每个项目应有1-2名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1个项目。2.注意事项(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已获得竞赛奖励或已经完成的项目不在申报范围之列。(2)学生也可以自拟科研项目,单独申报。3.立项申报程序(1)申报人填写《重庆科技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1)(2)学院审核申报材料,并进行初步评审、排序,将排序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2)与立项申请书一并上报教务处。(3)学校将聘请专家进行评审、推荐,报学校批准后立项。(四)大学生优秀创新人才培养资助计划项目申报工作1.申报要求(1)申报项目应以提高实践创新能力为目的,以创新性实验为研究手段,解决本学科、交叉学科、企业研发、自然界或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项目有预期成果;(2)项目负责人须为大学本科一、二年级学生,应届毕业生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项目,只能以队员身份参与研究;(3)鼓励跨年级、跨专业组建团队,每队3-5人,一个学生每年只能立一个项目;(4)每个项目应有1-2名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1个项目。2.申报数量每个学院(部)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3.注意事项(1)申报项目必须在学校现有实验条件下设计若干课题研究相关的创新性实验,并在研究期间完成实验研究;(2)有科学、合理和明确的经费使用计划。4.立项申报程序(1)申报人填写《重庆科技学院优秀创新人才培养资助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4-1)。(2)学院审核申报材料,并进行初步评审、排序,将排序结果汇总表与立项申请书一并上报教务处。(3)学校将聘请专家进行评审、推荐,报学校批准后立项。二、项目结题(三)第九届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1.结题要求(1)项目结题学生必须提交一定形式的研究成果,如设计图纸、调查报告、仪器设备、开发的软件或系统、研究论文、报告,并且附有前景评价;(2)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重庆科技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3);(3)项目成果要求是项目组成员(学生)为第一作者。2.注意事项(1)项目指导教师要对指导的学生在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活动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客观的评价,学院(部)要对项目是否结题进行审核;(2)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项目成果进行评审,项目余下的资助数额由评审结果确定;(3)未能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结题,否则按不结题处理。请各学院(部)认真组织积极准备,结题报告(附有关支撑材料)一式三份,经学院(部)审核同意后于第九周星期一(5月4日)17:00以学院(部)统一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纸质版和电子版)。(四)2012和2013年部分国家级或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和大学生优秀创新人才培养资助计划项目1.结题要求(1)项目结题学生必须按照申报书要求提交一定形式的研究成果,如设计图纸、调查报告、仪器设备、开发的软件或系统、研究论文、报告,并且附有前景评价;(2)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4-2)或《重庆科技学院优秀创新人才培养资助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4-5);(3)项目成果要求是项目组成员(学生)为第一作者。2.注意事项(1)各项目指导教师要对指导的学生在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活动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客观的评价。,学院(部)要对项目是否结题进行审核;(2)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项目成果进行答辩评审,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3)未能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结题项目,可以申请延期结题,否则按不结题处理;(4)本次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只结题项目负责人为2011级学生(毕业生),其它项目201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