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前 言 为适应北京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北京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
本规范修改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修改说明 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
原规范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内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 工程的划分; 对园林绿化工程各 分部 、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 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 进 行了“主控项目 ”和“一般 控制项目 ”的界 定
四 、本规范增加了基 本规定内容; 对施工、设 计 、监 理等单位的资 格 提出了要求; 对植物材 料 和物资 进 场 检验作出了规定; 对花 架 、假 山、叠 水、木 栈 道 、驳岸、观赏 桥 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 性 规定; 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 质量管 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 质量检验的抽 样 方案 要求; 规定了涉及植物成 活 、安 全 、主要使 用功 能 的见 证 取 样 及抽 样 检测
五 、鉴 于建 筑安 装 工程、市政 工程等在 地基 、基 础 、钢 筋 、混 凝 土、钢 结 构、木 结 构、给水、排水、电气 等方面 均 对所含 的分项工程有 过具 体要求,本规范不再 重 复 提出,可 直 接 引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