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谢发[2010]第69号中共洋县谢村镇委员会关于在全镇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做好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各党支部(总支):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全面开展公开承诺是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环节,也是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
为扎实做好创先争优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公开承诺工作,根据《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公开承诺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弘扬引酉精神、率先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富裕谢村百姓”为主题,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工作实1际和群众的意愿需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立足本职,履职尽责,通过公开承诺、践诺,深化和推进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进跨越发展、促进和谐稳定、强化服务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公开承诺基本要求1、体现先进性
坚持基层组织创先进、共产党员争优秀、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基本要求,把公开承诺作为党组织、党员增强先进性意识,实践先进性要求,展示先进性形象的重要举措,使公开承诺成为开展创先争优的重要形式
对承诺事项要高标准、严要求,防止把承诺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和纪律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承诺标准应高于一般党员
2、体现针对性
坚持分类指导,立足基层党组织职能和党员实际,注重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盼,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和正在做的事情来确定承诺事项,使承诺的事项体现群众愿望,满足群众需要,并与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公开承诺的针对性
3、体现实效性
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承诺的内容、事项、时限和目标要具体实在,简明扼要,切实可行,确保诺必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