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春建乡委员会文件春委〔2007〕67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异地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各村、企事业单位党(总)支部;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异地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市委组织部最近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异地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富委组[2007]56号),现转发给你们,希望你们能认真学习,切实遵照执行
附件:一、春建乡异地入党人员政治审核表二、春建乡基层党组织每月集中学习记录表中共春建乡委员会二OO七年十月十七日中共富阳市委组织部文件富委组〔2007〕56号-1-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异地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级机关各单位党组织: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党员异地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异地发展党员工作(一)异地入党的基本条件异地入党,是指因外出务工、经商、办厂、居住等原因,离开户籍所在地,被户籍地外党组织吸收入党,包括富阳市范围内跨村(社区)乡镇(街道)、部门入党和富阳籍人员在富阳市外入党
根据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外出人员申请入党,若其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单位或地点,并已连续工作生活两年以上,可以向外出工作生活所在地有关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否则,应向其原单位或其户籍所在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当他们具备了共产党员条件后,接收其入党申请的外出工作生活所在地党组织,必须征求原单位或其户籍所在地党组织意见后,才能将他们吸收到党内来
(二)规范异地入党的政审《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
异地入党的,入党前必须到原户籍所在地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